8月25日,重庆市渝中区率先在重庆市出台《限额以下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活动管理细则》,并同步启动管理队伍相关培训和面向居民的宣讲活动,跨出了扫除限额以下装饰装修工程活动监管盲区的第一步。
首场线下宣贯专题培训活动现场(陈一霏摄)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在装饰装修过程中的施工安全事故,多为因为装饰装修工程活动达不到行业规定的“办理施工许可证规定”,全流程监管缺失。按行业相关规定,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装饰装修项目,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装饰装修工程。
渝中区印发的《渝中区限额以下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专门对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项目制定管理细则。据了解,《实施细则》共四章二十三条,包含总则、管理职责、建设活动管理、联勤联动机制,厘清了渝中区装饰装修工程分级、分类管理职责,明确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对于建设工程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边界,确保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效消除装饰装修工程监管盲区,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格局。
“《实施细则》在重庆率先实现了针对装饰装修工程活动无论大小的全范围监管,将有效确保人民群众在房屋装饰装修活动中的施工安全和使用安全。”渝中区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商业楼宇、办公场所、娱乐场所、影院、商场、宾馆、酒店等各类非住宅生产经营场所的装饰、装修工程,将有效杜绝危害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实施细则》明确,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负有行业监管责任,统筹全区既有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加强对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相关安全监管工作的统筹指引。“我们将通过党建+物业方式,以‘区住建委+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网格员+物业管理单位’模式,对全区装修装饰项目形成清单做成台账,依托社会基层治理有网格化管理,推动《实施细则》落实到位。”据渝中区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区住建委将充分实施行业进行统筹指导作用,从装修装饰工程建设活动建立清单、开工登记、查验审核、公示监督、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检查巡查、完工核实等多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管。
当日下午3时,渝中区住建委在上清市街道进行了《实施细则》印发后的首场线下宣贯专题培训活动,区住建委执法支队有关专家宣讲了城镇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要点,区住建委、街道邀请专家同现场居民进行了答疑交流。
据了解,接下来,渝中区住建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分片区、街道逐一进行宣讲和培训,每个街道还设有对应的专职联络人员继续进行指导,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实施细则》的规定并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