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苇渡一期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苇渡一期”)、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苇渡二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苇渡二期”)、宁波独角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宁波独角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独角兽投资”)分别持有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硕世生物”)1,980,000股、659,400股、1,32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为3.38%、1.12%、2.25%。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系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与独角兽投资受相同自然人屈晓鹏控制。上述三家企业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5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三家合伙企业因自身业务需要,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4月27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 1,758,600 (含)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该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4.42%,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独角兽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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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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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系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与独角兽投资受相同自然人屈晓鹏控制。上述三家企业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5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5%。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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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独角兽投资拟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合计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函
(1)苇渡一期、苇渡二期、宁波独角兽投资承诺:
鉴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世生物”)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苇渡一期、苇渡二期、宁波独角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硕世生物5%以上股份,承诺如下: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100%;同时,在本企业作为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本企业将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发行人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承诺人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硕世生物并同意归硕世生物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硕世生物,则硕世生物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硕世生物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苇渡一期、苇渡二期、宁波独角兽投资承诺:
1)自硕世生物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硕世生物股份,也不由硕世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硕世生物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者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硕世生物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且违规减持硕世生物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硕世生物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硕世生物,则硕世生物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硕世生物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前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