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长生生物公告编号:2017-001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3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月3日上午10:00在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越达路161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刘良文、王祥明、徐泓、马东光、沈义5人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高俊芳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推选张洺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赵春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届满。赵春志先生简历参见公司2016年4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65万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推动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涉及的事项尽早落实,董事会同意于2017年1月20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长生生物公告编号:2017-002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3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月3日上午9:30在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越达路161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力娜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次补选后,不存在董事、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形。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6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长生生物公告编号:2017-003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鉴于张友奎先生已经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担任的董事会专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董事会同意推选张洺豪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张洺豪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4日
附件:
张洺豪简历
张洺豪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职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长春市鼎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市鼎升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职长春市鼎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市鼎升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春市众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洺豪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74,062,4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96%。张洺豪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高俊芳、张友奎存在关联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张洺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洺豪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长生生物公告编号:2017-004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鉴于夏力娜女士、高瑛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监事会同意推选陈晓杰女士、张晓林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经审查,陈晓杰女士、张晓林女士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月4日
附件:
个人简历
陈晓杰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学专业,2003年至2009年任职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2010年至今任职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陈晓杰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陈晓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陈晓杰女士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
张晓林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至今任职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综合部。张晓林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查询,张晓林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晓林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长生生物公告编号:2017-005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1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考察、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65万元整。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内地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在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长生生物公告编号:2017-006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7年1月20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2017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2017年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15:00至2017年1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越达路1615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月13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3.1、补选陈晓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2、补选张晓林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本次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1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越达路1615号公司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2017年1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桂巍
3、联系电话:0431-81874554 传真:0431-81874554
4、邮政编码:130103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0”,投票简称为“长生投票”。
2.议案的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的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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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至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 3,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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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9 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月 20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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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到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签字):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THE_END